蒋介石曾经颁布自然灾害《紧急处分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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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9年8月,台湾中南部发生了六十多年来未有的大水灾,受灾面积达12万多亩,灾民达30多万人。3月31日,蒋介石以总统名义,颁布《紧急处分令》,提出抢救灾害,加速重建步伐的一系列措施。如规定,从9月1日起,各项税课分别附征水灾复兴建设捐,这些收入均由行政院统筹调拨,要求各地支援受灾地区灾民,同时下令动用大批军队深入灾区,抢修和重建各种工程450项等。这些措施都有利于灾民和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,使台湾政权度过了因受灾所带来的种种社会危机。蒋介石统治的台湾,处于暂时的稳定之中,蒋介石的脸上也露出了少有的微笑,这是自1950年以来他少有的舒心的时刻,他终于可以喘口气了。
蒋介石在一心栽培儿子经国的同时,为了巩固国民党残余政权的统治,搞所谓的“反攻复国”,在台湾发展经济方面也下了些功夫。从1953年开始,连续实行了为期四年的“四年经济建设计划”。1960年1月,又指示陈诚制定了《加速经济发展十九点计划》、《1961年至1964年的第三期四年计划及长期经济建设纲领》等。在经营台岛的建设计划中,搞了一些令人瞩目的重要工程,如石门水库、台中港、石油化学工业建设,南北高速公路、高雄大钢厂等。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步伐,蒋介石指示修改有关经济法令和规章制度,调整赋税、鼓励投资、开拓岛外市场、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等,这些都为台湾经济的起飞起到了一定作用。台湾是个海岛,也是一个多灾的地区,对于岛内发生的各种自然灾害,蒋介石都十分关注,并亲自主持一些重大的救灾工作。


